关于中国移动清远先锋服务厅海报宣传问题

《中华人民***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而该业务客观存在,只是没有标注活动开展日期,而关于电信类宣传或广告的解释权一般都是归对应的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