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怎么离婚?

一方居住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另一方居住在内地,居住在内地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内地人民法院受理涉澳离婚诉讼案件后一般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审理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但是送达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对居住在澳门的一方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一般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