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庭能立案吗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经基层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对于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庭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人民法庭受理条件而决定立案的,人民法庭应当及时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简要案情等报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编立案号;对巡回审理中随立随审的案件,要及时补办立案手续;对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立案庭应当将其纳入基层人民法院统一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及时加强管理和督办。

乡镇没有法院,只有法庭,基层法庭是县区法院的派出机构,可以审理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至于是到法院立案庭起诉,还是到法庭起诉,要看法院的安排。现在很多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都可以直接到乡镇法庭立案的,这样也便利了老百姓打官司。

一、立案的概念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的首要条件是应有犯罪事实,若没有犯罪事实的话就不能立案。

二、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3)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