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是应该求广还是要求精?|看半佛vs罗翔的发言有感

昨天我因为实在不在工作状态上了B站。本来只是为了这段闲暇的时间至少要获得一些认知上的刺激,不至于回头看觉得刷B站的时间浪费得过于空虚,所以去看了看up主 硬核的半佛仙人 的更新。也就这么随手一刷,发现了最近半佛和另一位up主 罗翔说刑法 最近在B站的一场关于知识是应该求广还是求精的交锋,颇有意趣( 半佛的视频 ; 罗翔的视频 )。

看半佛的那一期视频感觉有点像回到了我A Levels时刚开始上批判性思维课写论文老师死抓定义的时候。说起来,当年我们开始上批判性思维的时候,一入门老师给我们介绍的可能是第一(或至少前几种)思维方法就是明确定义。

绝大部分可探讨的议题,比如当时我们讨论过的该不该以牙还牙,网游是不是一种艺术,甚至prostitution应不应该被合法化……它最容易被击破的点都在于不同的人对事情和概念的定义不同。如果我们把“好不好”“该不该”“艺术”等等这些抽象的概念定义得非常清晰严谨,那么哪怕不一定人人都会接受这一个基本设定,哪怕我们接下来的思考和论证其实没有太多实际的思维方法及技巧,它依然帮我们挡掉了一大部分论证的义务。--你如果不接受我的定义,那就是定义差别的问题了,跟我的逻辑是否有误无关。

? 也因此,半佛对定义的严谨性也为他的论点带来了较强的实操价值。毕竟他把“知识”以及“广度”和“深度”的界定范围都定义得很清楚,他只关注知识里按照功能(或者说应用效果)划分的两大类,“娱乐型知识”及“技能型知识”,他也明确没有绝对的深度和广度因而只能在一个特定场景下相对地论证(而他之后所搭建的场景恰巧又因应了他对知识的划分)。因此,对观众来说,比较容易区分半佛的这套方案对自己是否合适,(我的知识是分类A还是分类B),如果合适又该如何一二三四走下去。

撇开题目本身来说,其实半佛的这一套论证方法本身就有很大的实用意义,如果要用一个更通识性的表述来概括,大抵就是你要想清楚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想过怎么样的生活,因而你做的这个决定到底是为了什么目的。这其实是一套以结果及目标为导向的处事方法。

在做决定的时候,在思考的时候,无论是我该往深了挖掘一个专业领域的知识,还是横向探索不同的领域之间的***通性及差异,还是需要做别的选择,我先在繁杂的现实及人生中把我这个决定会起实际作用的那个场景分离出来,以定义或目的搭建好框架,就像几何作图一样,先确定坐标轴及刻度,然后再去进行作图及一系列的图形变换。

这是一套比较商科/经济化的思维。比如在经济学中有个根本性的前提是 ceteris paribus (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现实的市场太复杂了变量太多,我们需要建立出模型简洁明了地对做某单一决策的时候最主要的影响因素给出建议,那就先把我们重点关注的那一个产业,甚至一个供给与需求(或者说许多供给与需求的和)分离出来。然后这个图就简单多了,对决策的具体指导意义也明显多了。如果需求价格弹性(PED)较大,那么价格的改变引导的需求量的改变的影响也较大(在人才市场上看,半佛讲了知识掌握所带来的“市场溢价”,这事实上不只是看掌握的人[供给]多不多,也要看它是否容易习得或者作为雇主是否容易用金钱换取);如果需求的刚性更明显,那么你的价格所带来的需求量的改变影响会相对较少(这个时候你的”溢价“往往更高,比如可能相对而言在大部分领域更专业的知识都更难习得也更难快速以金钱换取)。

? 以这一套思维模式行事,只要你把坐标轴确定下来,实际上”应该怎么做“的答案呼之欲出。根据市场的现时状况(供过于求/求过于供/稳态?)以及商品的特性(比如需求弹性,收入弹性等等),以及你的实际目的(比如提高利润?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产业规模?),实际上很容易搞清楚你在这一特定场景下应该怎么做。

但其实这套放大镜式的相对微观的思维模式也并非完美无缺的。先不说这些定义本身是否合理是否有效就很难界定,是当事人觉得对就对呢,还是当事人觉得其他人会觉得对的才是对呢,还是当事人根据主观判断的其他人的态度再对自己的决定进行二次判断的对才是对呢……博弈论可以玩儿得无穷无尽。

其次,实际上,哪怕这一套思维方法的确对人类在商科甚至其他科学领域的对事物的内在联系的研究上助益颇多,但搞明白变量A和变量B的活动是否有关联,与搞明白变量A的改变能否引发变量B,在除了我们自行圈定的坐标轴外的其他相似却不相同的平面里这样的关联是否依然存在,它本质上并不是一件事,难度都差了十万八千里。

比如他的羊毛党例子,其实的确接受了他的预设场景之后,他所说的一切都对。可作为一个风险投资的从业人员,你的工作职责很可能并不只局限在关注羊毛党这个非常特定领域的相关风险和收益。那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你所负责的其实是与某一或某几个行业中包括羊毛党在内的好几个不同的影响因素相关的分析与咨询,那是先求精再求广如何能够快速地让你具备你从业所需的常用基本技能?(就有点像罗翔的那个本科读法律,后来读刑法,再后来去研究性犯罪等等)

?此外,哪怕是技术型知识,除了赚取收益外,会不会有其他可能脱离基本需求的用途呢?就像前面说的,如果我们接受了他所预设的坐标轴,那么这个坐标系内的具体决策制定及成果自然没有问题,但是哪怕是能够赚取收益的”技术型知识“,我们是不是只需要它”赚取收益“就够了呢。

类比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Figure 1.),其实赚取收益可能只满足了我们的基本生理需求及安全需求,衣食住行得以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这些诚然是最基本的需求,吃不饱穿不暖,其他一切皆扯淡。但吃得饱穿得暖之后,大部分人的需求和欲望并不会只满足于此的。我们开始会对社交圈子有要求,追求志同道合,高山流水伯牙子期,因此刘禹锡沾沾自喜于“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我们也开始对我们的社会地位,我们得到的尊重有需求。

就像半佛不断提到的“专家”的概念,它其实也并不是只要能够赚钱就够了,在财富积累到了一定地步之后,它甚至只是大家立足的地板,在“专家”群体中区分出专家A和专家B的,往往不是你的项目卖了300万还是400万,可能更多的是“一般专家”和“业界大牛”。

再往上看,当前面的需求都得到了满足,人会开始讲理想,讲情怀,所以哪怕“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值万钱”,李白依然会“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有的人的理想以及自我价值可能有更内化的指标,比如我希望自己能达到一个什么高度,希望什么时候能去环游世界,希望可以成为怎么样的人可以做怎么样的事。但有的人的理想可能会有更外化的依托于其对外部环境的辐射作用的指标,就像周总理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而这一些,往往都不是只谈金钱上的收益就能满足的。也因此,在做与知识获取相关的决策的时候,如果只看哪一种或者怎么做可以更快地最大程度地变现,那么或许会有一套可行方案,但是可能这套方案哪怕被你真的想出来了,也真的从头到尾执行了,完成之后也不一定就是满足和“快乐”。

但当然咯,不管怎么说,万丈高楼平地起,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且不说能否满足所有情况,哪怕在它所能满足的情况下,他的每一个前期更基础的需求都是后面那些更“高级”的需求的奠基,人不可能在“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的时候去考虑什么“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杜甫就是体会过,也很清楚,所以哪怕同样是人生感悟是政治抱负,他也不会说“钟鼓馔玉不足,但愿长醉不复醒“,而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除此之外,空想不做一切的梦想都只能是妄想。半佛他大概还有一份没有述诸于口的温柔,就是对很多人来说,或许哪怕连制定那一套以收益为主要目的的方案,去践行这一套方案,都不是这么容易做到的事情。

相较而言,罗翔的论述就宏观了许多,它更多的是一种像现代东方版《斐多篇》那样,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太多实际意义的对处世哲学的探讨。整一套论述其实讨论的大都是在整体层面看的一些主要原则,行事思维,回答的其实更多的是“为什么”/“Why”,但对实际上“怎么做”/“How”的着墨不多。

? 罗翔的论述,其实在基础架构搭建的部分,跟半佛的开篇是很类似的。虽然没有过多地强调精准定义,但是罗翔以“知识无边界”收紧范围开头,先说明没有绝对的“广”或“精”,剔除了对绝对意义上的求知的广度或精度的论证义务。

?在接下来的部分,与半佛开始挖掘并放大现实的一个具体片段,然后由一点向上下扩散进行论述的点墨式思维不同,罗翔的“情景预设”更多地是以他对整体现状(专业化教育)的一个判断来实现的。到这里,如果你也赞同他对我们的大众化求知体系的判断,就继续跟着逻辑走下去;如果不认同,那如果需要继续跟罗翔就此探讨的话,大概就是要在这里分出另一套现状,架构另一种场景,以场景的区别和潜在的对决策制定的影响进行讨论。

在我看来,他的这种从面到点逐步收紧深入的思维方式,很适合用于像对历史、社会学这样的更着重整体的领域的研究。小的时候学画素描的时候,老师总是会提醒要先勾整体再细化局部,大概也是因为如此。先把大概的空间比例确定好了,把整体效果速写出来,再慢慢地刻画细节。这种方法会让人在学习或创造的时候,更容易保持脑海中的整体图像,对自己的作品以及现在的情况的定位更清晰,也更不容易出错。因此,在一些大场景已经被前人搭建好,且在第一印象并不需要过分在意个体细节的领域比较适用(比如雕刻艺术,你先把具体是人是物还是景大概勾勒出来,再去处理肌肉线条走向、脉络和纹理等,对自己和受众来说可能都更易于理解和把握。细节处理的好不好,可能是普通雕刻师与大师的区别,但是大体框架是否勾勒得出来,决定了这件作品“像”与“不像”)。

但对于个人当下的行为模式来说,这样的思维模式就有点像类似艺术之于众多专业一样的奢侈品的存在。因为它的大局观,你很难一下子从一幅画所希望刻画的大致轮廓得出你作为画师应该应用的具体技法,你可以在脑子里很有画面,但那样的画面本身对你是否能把它展现出来,又以怎样的方式展现出来实际上帮助不大。所以哪怕是对总是在强调“先整体再局部”的素描来说,在实际作画之前都需要无数的那些学削铅笔,学画直线,学光影效果的展现方式等等……一系列地对独立技法的练习。

有的人很好运,在取得大局观之前的那些细碎的零件获取方面,悟性较高天赋较好,因此顺利入门,可以幅幅画都以“先整体再局部”的方式展现,且变化多端,甚至开始去研究与其类似又有区别的其他技法流派。但有的人不那么受天时地利人和,可能在初始的零件获取阶段就因为天赋不够、耐性不足等等的一系列原因没有坚持下来。那么到结束的时候,这样的所谓大局观在他/她的眼前,也只是无数难以拼凑在一起的碎片,以及高高悬在空中那句实际上不难理解只是很难应用的空话。

?比如,罗翔说我们要追求知识的广博来对冲如今专业性教育的缺陷。那么,如何追求所谓的“知识的广博”呢?我们追求广博的知识,是否也需要一些可能也是比较狭隘但比较“精”的前期准备呢?比如去体会数学逻辑之前,是不是还是不得不先去背一背机械化的、在当下很难有宏观意义的运算定律,和九九乘法表呢?

比如,如果我追求知识的广博,是为了避免专业的过于技术性、追求真理、保持专业的独立性,那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我的专业才算是“过于”技术性了呢? 我如果一直的发展目标都是求广,那用什么评判方式来确定什么时候我可能已经有专业的“独断性”,需要警惕,需要及时抽身,以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了呢?要以什么跟我如今的专业及行为模式进行对比,才能得出一个是否独断的结论呢?是只要它有一点深度就算过于独断,还是它只要有一点广度就不算过于独断了呢?

比如,什么是真理呢?罗翔在视频的最后有提到,“在专业化盛行的年代……更要强调广博的通识性”。但是,难道通识一定是真理吗?难道只要我了解的范围越广,无论我获得知识的具体方法,其结果都一定是我会更接近真理吗?甚至,真的存在一个或几个在任何维度都成立的“真理”吗?如果不存在,那我们如何以“追求真理”为目的去求知呢?

? 这样的疑问,其实很大程度取决于看客的自己的价值观及认知模式。而罗翔的整篇论述看下来,他个人似乎更多地是预设了至少是构成主义及之前的,更偏向定量研究的立场的。他至少是觉得世界上是存在“真理”这个概念的,无论它是一个相对还是绝对的概念,因而求知的目的是应该在挖掘“本质”,靠近“真理”,而非单纯地梳理关系,预测行为。

如果的确存在“真理”,如果我们也的确有可能靠自己的能力和方法逐渐靠近真理,那这当然是非常有价值的一套思维模式。就像临床心理学一直在争论是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治疗(differential diagnosis)还是辐射面更广的跨诊断治疗(transdiagnostic approach),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如果能找到那个对不同症状和疾病都有效的普适性疗法,无论是从成本、资源配置,还是从治疗效率、效果以及基础逻辑来说,都是最优解。

但问题在于,在目前我们的心理疾病划分框架依然是以症状为基准的情况下,我们所谓的跨诊断治疗,更多的其实依然没有触及到所谓的本质“病因”或***性,我们所能够治疗的“相似”,其实只停留在表面症状上的相似,(在大多数情况下)依旧只是对症下药。这就好像,在求知的时候,我发现不知道二加二等于几也不知道三加三等于几,于是我去更加全面地学习加减法。但如果只依靠这样的所谓“广博”,哪怕最后我学会了世界上第一大和第二大的数相加是否会产生最新的最大的数,也不代表我更靠近了背后的那个“真理”哪怕一丁点。

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里,可能的确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会在重复的阅读和学习中,突然遇到了自己那天时地利人和之下灵光乍现的“开窍”时刻。但对大部分人而言,如果只是持续地追求阅读量及广度,而不考虑方法,不考虑如何求知(比如是读到过这个知识就算求得了吗?),求知之后如何应用……那再广博的视野,也就只能是相机换了个广角镜头,取景框能容纳的风景更多了而已。与探寻这样的照片背后构图的逻辑和真理,不一定有益。

同时,世界上这么多人在做科学研究,不做科研的也在日常生活中不停地进行“遇到问题,思考问题,试图解决问题”这类的生活化的研究,立场不只有一种,也不只有罗翔所采取的(可能的确比较主流的)那一种。如果你本来就不觉得有所谓“真理”,或者至少不是绝对的或说单一的“真理”,那么在实际的求知方法上,可能也会有变化。

关于认知学,我在之前的一篇看完奇葩说有感而发的《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1]里其实有论述过,在这里就只做援引不进行进一步深化了。

? 他们说得都不无道理,但都并不全面。但我们也看到,哪怕只讨论一个方面,都需要他们用一整个视频来实现(还不包括可能背后被剪辑掉的素材)。时间、经历、知识储备、视角、受众的注意广度等等的局限,让任何一个人都很难真的完全做到全面。而且就像在这次辩论中,他们双方都不约而同提到的,学海无涯,深的可以再深,精的也可以再分,是很难有完全的全面的。哪怕客观上有,每一个主观的我们可能也很难知道。所以,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吧。

在理想状态下,自然是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最后以探索出一套“绝对”普适的决策框架为目标,去找那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适用的“***性”吧。但这样的理想,先不说在我个人的认知局限下,我认为很难,甚至以人类本身哪怕加上之后的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技术,也很难或不可能达到;哪怕是能达到,它也应该主要是以持续地对无数微观和半宏观的思维方式和实际应用的习得和归纳来实现的。如果能兼顾宏观和微观,且能自主切换,自然最好。如果不能,那么明晰自己目前的局限,先从更容易看到“意义”更容易“坚持”的方案来,以扩大视野和对方案的不断复盘和调整为手段,来逐步靠近对事物最本质核心的探索的目的吧。毕竟,也是“法律-刑法-性犯罪-性犯罪的同意年龄”这一套日益精进的求知模式,培养出了如今有大局观的罗翔呀。

此外,就像罗翔老师说的,这世界上可能很难有绝对的中立(在我的概念里,这样的中立可能更多地是指代客观性吧),也很难有绝对纯粹的技术。但无论是科学研究,还是立法司法执法,我相信它都并没有过多地苛求你必须达到所谓的客观再谈其他。偏差永远存在,我们也接受偏差的存在。但也因为它存在且我们知道它存在,我们在无论是科研还是制定或使用法律的时候,都需要明确这一点,从而尽最大努力把偏差带来的影响也考虑到决策制定中来。

如果一定要总结出一套普适意义较强(但难免针对性较弱)的方法论的话,大概就是在方向及目标尚且不明确(比如连经济基础的魅力都还没有领略到,或者连能做什么/想做什么赚钱都不甚清楚)的探索阶段,就先以找到纵向基准点为目的进行广度更大的横向摸索吧。

在逐渐有了比较清晰的方向和目标之后,针对一点或几点进行深化和钻研,但要保留时常复盘及时调整的警惕性。要理解每一套方案背后都可能有偏差,求知若渴,虚心若愚。也要相信执行了方案之后的你,与当时制定方案的你,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在专业水平有一定累积了之后,努力去挖掘不同专业领域的***性和本质的哲学基础。用一个可能比较老土的比喻,就是把书本从厚读到薄,再从薄读到厚的过程吧。

小陈

2020年6月7日

于广州

[1]小陈(2020),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吗,? 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