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没抓完就不会结案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结案,需要追逃,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抓住以后,才可以结案。除非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单独结案、诉讼、判决。

一、刑事案件结案只有两种方式:

1.法院做出判决。

2.公安撤案或者检察院不起诉。

如果嫌疑人不在案,法院是无法进行判决的。

如果公安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即使抓不到人也不会撤案,而会网上追逃,如果一直抓不到就一直追逃,直至抓到为止。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侦查机关负责人、案件侦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

二、结案的流程如下:

1、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2、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3、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4、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

5、被告答辩状的时间。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6、当事人举证。

7、申请证人出庭。

8、法院审结案件所需时间。

三、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