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质监站职能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质量监督站的职能是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包括: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