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暑假工的法律
法律分析: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是说暑期工与童工有一定的法律界限。因大学生仍在校学习,不属于劳动法范畴的劳动者,也并非以打工作为谋生手段,因此劳动法中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并不适用于暑期打工的学生,但根据公平原则一般不应当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六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高等学校应当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