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济宁市选拔录用选调生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通知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21年1月5日上午8:30—12:00[按本科生(男)职位、本科生(女)职位、研究生(男)职位、研究生(女)职位、县直部门职位分别进行]。

 2、地点:山东省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教学楼(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张庄村东)。

 3、乘车路线:乘坐4路、62路公交车可到。

 4、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考生,须提交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健康绿码(电子显示),资格复审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盖章的《山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推荐报名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6)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仅发生在本科院校学习期间的,须由原本科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其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因疫情影响未就业的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名资格初审时审核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材料(3)入场时提交工作人员。材料(4)、材料(5)、材料(7)原件及上述其他材料复印件均需1份,资格复审后由济宁市委组织部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填报志愿

 1、时间:2021年1月5日下午14:30—17:30[按本科生(男)职位、本科生(女)职位、研究生(男)职位、研究生(女)职位分别进行]。

 2、地点:山东省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教学楼(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张庄村东)。

 3、参加人员范围: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乡镇选调职位的考生,报考县直部门的不参加志愿填报。

 4、程序: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乡镇选调职位的考生,按本科生(男)职位、本科生(女)职位、研究生(男)职位、研究生(女)职位分组,每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填报志愿,每个职位[即**县本科生(男)职位、**县本科生(女)职位、**县研究生(男)职位、**县研究生(女)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能再填报该职位。填报志愿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导致报考同一个职位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该职位最终选调计划;报考同一个职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核减选调计划。因存在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人员,全市填报志愿人数与选调计划超出3:1比例的,不增加选调计划,按职位需求人数由少到多的顺序,依次增加一名报考人数。

 5、有关要求: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在指定区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就座。

 (2)填报志愿开始后(以第1位考生开始填报志愿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场的,排在最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4)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或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可委托1人(健康码为绿码)持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委托书(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原件、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代为办理。对健康码非绿码且无合适被委托人的,资格复审可通过发送电子扫描材料方式,材料须于2021年1月4日下午16点前发送到jnxds2021@163.com;填报志愿可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并在现场实时公开,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选岗结束后要书写选岗声明,签字按手印后拍照发送至现场工作人员。

 2、接到本通知的考生,须于2021年1月2日上午12点前,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健康码是绿码或非绿码+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8553712011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537)2967583;18553712011

 传真:(0537)2967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