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生育二胎,妻子擅自到医院流产,这是不是犯法?

妻子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怀孕,自己做主流产,是不违法的。

要不要孩子,矛盾多多

一般来说,婚姻是爱情的结晶,孩子是婚姻的结晶,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在要第一胎的问题上,夫妻的通常立场是一致的。

但要不要第二胎,什么时候要,夫妻双方的立场往往不一定一致。

即使是要第一胎,也有什么时候要的问题。女方为了工作,往往想晚要一些,男方则希望早点当爸爸,让自己爸妈早点享受天伦之乐。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围绕生育权就会产生矛盾,发生冲突。

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一、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

二、丈夫没有跟妻子商量,没有经过妻子同意,采取了强迫、隐瞒、欺诈等手段导致女方不情愿、或者不知情怀孕;

三、女方因种种原因瞒着自己的丈夫,到医院用药物或者手术引产。

一旦妻子流产,丈夫一定是忍无可忍,夫妻就会爆发更激烈冲突,伤害夫妻感情。甚至男方还会提出离婚诉讼,以妻子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了自己生育权为由,起诉离婚,并且还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要不要孩子谁说了算?

站在丈夫的角度上说,妻子跟我结婚就是为了生儿育女的,妻子不能拒绝生孩子,这也是人之常情。

站在妻子的角度上说,丈夫要孩子也要尊重妻子的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即个人意愿。

以上是从?情?的角度分析得出的结论。

但是中国是个法制国家,法大于?情?。对此,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般来说,男方生育权的行使与实现需要利用女方的身体,所以更应当尊重女方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及健康权,两相权衡,女方的权利比男方的生育权具有优先保护地位。因此,立法者在生育权方面更倾向于保护妇女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

生育权相关法律依据

生育权的规定:

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生育自由

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力。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男女双方在繁衍后代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一方生育权力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

从理论上说,要不要孩子,什么时候要,不能看一方的意愿,因为它是靠夫妻双方***同完成的。因此,当丈夫或者妻子想要孩子的时候,必须要坐下好好协商,统一立场之后,才能实现自己的意愿。

换句话说,一方不同意,就不能要下一胎。

妻子擅自流产违法吗?

首先,在中国是没有立法禁止堕胎的,堕胎是不违法的。

其次,妻子是有权利不要孩子的。因为《中华人民***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妻子自己去流产是不违法的。

总之,只要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要孩子是件高兴的事,夫妻双方一定要事先好好商量,不能违背一方意愿,弄得乌烟瘴气、两败俱伤,影响夫妻感情,把喜剧搞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