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因财产分割,而不惜对小姑子痛下杀手,案件的经过是怎样的?

贵州女子陆某嫁人后,因为公公要和小两口分家,她不愿意分家,因为她不想财产分给小姑子,就对小姑子痛下了杀手,最终陆某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个案件让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也认为陆某是一个愚昧无知的人,陆某对一个只有7岁的小女孩下手,说明她真的非常冷血,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不惜剥夺别人的生命,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嫂子不满小姑子的存在

陆某结婚后,她的公公认为人太多经济负担重,就想和小两口分家,并且承诺会补贴小两口一些钱,让他们可以自谋生路。陆某不愿意,因为她认为没必要分家,家里的一切都是他们的,她还想住在老房子里面,不想出去住。她认为是小姑子的存在,让她的公公选择分家,如果没有这个小姑子,家里的财产都将属于她和丈夫的。

二、愚昧无知的女人触犯了法律

现实中确实有许多人比较自私,不想父母或者公婆把财产分给其他兄弟姐妹,但这样的想法也只是放在心里而已,或者做一些其他的事情来阻挠,不会去做犯法的事情。

陆某因为比较自私,在小姑子在河边的的时候,她的心中的恶魔战胜了理智,趁机把小姑子按到水里面,让小姑子溺亡。把心中恶毒的想法付诸了实践,也触犯了法律,这都是因为她的愚昧无知。

三、自私冷漠的性格铸成大错

因为这个小姑子和她的丈夫并不是同一个母亲,她认为这个小姑子没有权利分得公公的财产,为这个事和公公僵持不下,选择这样的方法来让小姑子消失,是一个非常自私又冷血的人。

她的小姑子年龄还比较小,只有7岁,根本就不会妨碍到她什么,但因为她自私冷漠的性格,愚昧无知的头脑让她做下了触犯法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