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对民事纠纷可以做裁决吗
可以,司法所虽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但没有裁判(决)权,所达成的调解书虽然有一定的行政调解的属性,但本质而言还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性质,地位与合同书差不多,须依法请求司法确认(法院确认)了才具有法定的强制效力。
法律分析
民事纠纷是可以通过司法所进行调解的,这是司法所的工作职责之一,司法所是我国最基层的司法机构。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有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司法所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