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工资发放标准及依据
节假日工资的计算方法:如果劳动者正常休假的,按其日常工资水平来计算;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按不低于其三倍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加班费;如果劳动者在其他休息日加班,并且没有补休的,则按不低于其双倍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加班费。
由于实践中劳动者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是按照正常月薪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因此在核算的时候,另行支付200%的工资即可。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的300%工资报酬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300%加班工资含义不同。带薪年休假的300%工资报酬中已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部分,实际为另付200%,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是纯粹的300%。
假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假期,春节三天长假,清明节一天假期,五一一天假期,端午节一天假期,中秋节一天假期,国庆长假三天)以及双休日等假期时间加班,向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加班费。根据加班时间不同,假期工资也有差异。在法定假期内,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三倍支付,如若加班时间是法定假日连带双休日,则双休日的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