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和国商业银行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