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采购程序和合同法律的角度分析咨询服务采购的选聘和招标有哪些不同点
一、采购程序方面
咨询服务主要侧重于服务本身,需要满足采购人咨询服务的需要。选聘来讲,选聘的范围是由采购人来划定的,从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比选,这样划入范围内的对象都是经过采购人考察,或者说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都能满足采购人的需要,通过选聘达到一个择优的结果。招标来讲,既然是公开招标一定是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那么从范围上看,已经远远超过选聘,从择优角度看,范围越大,意味着采购人有更多的选择机会,结果也会更加满足采购人要求。因此选聘和招标在程序上最大的不同就是供应商参与的范围不同,但在不同的范围下都能达到择优的目的。
二、合同法律方面
选聘的结果,就是采购人发出要约的开始,一旦供应商对要约做出书面承诺,就意味着合同已经生效。
招标不同,招标的公告只是发出了要约邀请,供应商的投标是供应商做出的要约,中标结果就是采购人的承诺,这时已经形成合同,只是还没有形成书面合同。所以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如果中标人或者采购人不按招标内容签订合同就会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希望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