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罚款的权利吗

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

行政执法机关才可以对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而公司并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是没有权利对员工罚款的,公司对员工的罚款行为是违法行为。

但是,公司可以制定规章制度,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的,公司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要求其赔偿损失,但工资被扣除后,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是作为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则公司无权对员工罚款。法律规定,罚款是一项行政处罚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公司则是营利法人的一种,不是行政机关,主体不适格。因此,公司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罚款的权利只有谁有?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依据相关规定设立的。处罚权的主体只能为单位,不能为个人。行政机关、法定授权组织、法定受委托组织是处罚的主体。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是两个概念,单位内部的属于行政处罚。所谓罚款只能视为考核中的一个惩罚,并非行政法意义上的处罚。罚款和罚金是两个概念,罚金适用在刑事犯罪上,作为附加刑合并或单独适用。行政处罚具体实施的当然是执法人员,但应当以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的名义作出;法定受委托组织应当以委托人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否则均为无效。行政处罚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经过法定程序才能作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根据处罚决定书上告知的复议诉讼方式和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对于员工的违章行为采取罚款措施是没有法律授权的。对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不享有罚款权,如无特别规定,只能按照相关法律,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因此,笔者建议劳动者,面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处罚、违反法律的责任承担方式,要敢于说不,维护自己的权益。企业对员工是没有罚款的权利的,但是如果是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是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的。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罚款,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因此,罚款属于财产罚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