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有调查取证的资格吗
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机构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的案件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包括:
1. 证据调查。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2. 知识产权调查。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协助查清盗版的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的来源,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并获取相应证据,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
3. 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
4. 企业资信调查。商业信誉调查、企业不良记录查找、合伙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业务信用调查、防止商业欺诈实地调查(包括商业侵权调查、合同欺诈调查、履约能力调查)。
5. 个人资信调查。个人素行(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个人爱好等)、个人资产信用调查。雇佣资质深度实地调查:学历调查、个人信誉调查、个人资质调查、雇员忠诚调查。
6. 反不正当竞争调查。假冒商品、虚假广告、诽谤诋毁、商务欺诈等一切侵权行为调查取证。
7. 房地产产权、使用状况调查
8. 婚姻不忠调查。根据婚姻法“过错赔偿”原则,接受当事人委托调取婚姻不忠证据和财产下落。
9. 特定调查。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对特定事务进行的合法的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