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带娃该支付老人费用吗?
? ?老父亲主动帮忙照顾孙子,儿子写下协议,承诺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即构成了法律上的要约关系,因此儿子需要向老人支付费用。
日前,据媒体报道,济南一老人向孩子父母索要“带孙费”,年迈的父亲主动帮忙照顾孙子,儿子写下协议承诺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却迟迟不兑现,更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支付,父亲多次催促无果,一怒之下起 诉了亲生儿子。法院予以支持。
我和身边的小伙伴看罢这则新闻,忍不住拍案而起,着实是为这位老人鸣不平。俗话说,养儿防老,可这位老人不仅没借上儿子的力,反而因为儿子未承诺每月给付300元“带孙费”,闹得双方对簿公堂,实在是欲哭无泪呀。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对子女的爱,深厚而宽广,不求回报。新闻中的老人儿子信誓旦旦为老人写下协议,承诺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即构成了法律上的要约关系,因此儿子需要向老人支付费用。新闻中孩子的父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就应该对孩子履行抚养、保护和教育的义务,但却将相关责任转嫁到老人身上,让老人去承担对孩子的责任与义务。从法律上来讲,老人对孙辈没有抚养义务,帮子女带娃是情分,而不是本分。在新闻中,老人的孙子交由老人照顾,老人实际上有抚养的事实,且老人儿子又以协议的方式,承诺给予老人报酬,因此,老人儿子应当向老人支付抚养费用,而不应一味地啃老。
? ? 其实,每月300元的生活费,根本不够抚养孩子的花销,这区区300元,也许更多的是象征意义。其实,孙子交给爷爷带,年迈的爷爷既要照顾孩子,还要承担养育支出,而老人的儿子连承诺的区区300元都一直未履约,实在是说不过去;同时,不仅是钱的问题,将孩子交给爷爷带,也未尽到父母的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并要“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我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只管生、不管养,把孩子推给老人的这些不负责任的父母,用法律规范了责任,从法律角度规定父母不履行以上义务,将是违法行为,因此要承担相应违法处罚。
我认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以上新闻中,儿子应及时足额向老人支付抚养费,更要对此事进行反思。其实,老人要讨回的不只是抚养费,更主要是儿子对老人的承诺与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同时,我认为最好让孩子在父母身边成长,老人的爱抵不上父母的陪伴,不能使孩子在最需要父母的成长阶段缺失爱,因为陪伴是对孩子最长情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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