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中环的试用期多长

宜兴市中环的试用期为六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环(中国)工程有限公司原名江苏苏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20日正式注册成立。主要从事能源电力、环境化学、水业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运营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