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安全法规按其所覆盖的技术领域分为通用系列核电系列等几个系列
我国核安全法规按其所覆盖的技术领域分为通用系列核电厂系列等多少个系列如下:
分别为通用系列、核电厂系列、研究堆系列、非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系列、放射性废物管理系列、核材料管制系列、民用核安全设备系列、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系列、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系列、辐射环境系列。
资料拓展:
核安全法规(Nuclear Safety Regulations)是一个国家政府和其主管核能安全的职能机构以确保核安全为目的所颁布的一系列法令、条例、规定、导则或准则,核安全的基本目标是在核能研究、开发和利用中保证核安全,保护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和环境免受辐射危害。
中国核安全法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国家法律(核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行政法规(核安全管理条例)、部门规章(核安全规定、行政法规实施细则)、指导性文件(核安全导则)、参考性文件(技术报告)。
009年,国家核安全局成立了法规标准审查委员会,分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两个专业小组。2010年经该委员会审议,国家核安全局发布了《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五年规划)》,加强了法规建设的统筹和指导。
此后四年,国家核安全局***召开了20次法规标准审查会,审查了173项法规标准,发布了19项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其中法规16项,标准3项。
法规标准审查委员会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法规编审工作的机制化和参与度,促进了法规标准质量的提升。此外,在法规建设过程中,国家核安全局密切跟踪和参与福岛核事故后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法规修订行动计划,积极研究对策,并形成法规动态报告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