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32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332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