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领导出版有关法律的教科书,解释法律,属于()。A立法解释B司法解释C学理解释

司法机关领导出版有关法律的教科书,解释法律,属于(C学理解释)。

A立法解释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做的解释;B司法解释是两高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做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1981年6月10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

二、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