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在哪里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在江西瑞金。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江西瑞金召开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到会代表600余人。大会宣布成立临时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即中华苏维埃***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选出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这个政权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人民民主专政。

它宣布中华民族的完全自主与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政治经济特权;“在苏维埃领域帝国主义的海陆空军不容许驻扎”。大会通过宪法大纲、土地法、劳动法、妇女法等,规定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分配给贫农中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