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可以建在小区旁边吗?

不可以

垃圾中转站不可以建在小区旁边,垃圾中转站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

(2)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3)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

(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

未经业主同意,在小区强建垃圾回收站,维权建议业主先到当地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官网查询一下,小区规划方案是否有规划垃圾回收站。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合法的,业主就注意查看建设的垃圾回收站规模是否超出规划要求,否则可以到规划部门投诉,要求执法部门拆除;如果规划方案没有规划垃圾回收站,那就是违法建筑,必须要拆除的,也可以到规划部门投诉,并申请拆除。小区垃圾房的建设是,需要经过业主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建筑。垃圾房的建设,可能会对业主产生一些影响,所以是需要业主的同意的,在选择垃圾房的施工位置时,要尽量选择一个不会影响业主生活的地方,同时不要影响小区河道的施工环境。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假如说的绿化带属于本小区的建筑红线范围内,则在小区建设垃圾房,应该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策。

垃圾中转站对周围造成的影响

房子挨着垃圾中转站不好,因为垃圾房的异味非常大、又很脏、细菌也多,因此房子挨着垃圾站的话,会对人体的健康带来很大的影响,对业主来说会造成非常大的困扰。尤其是夏天,散发出的异味对业主来说是无法忍受的,对人们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烦恼。

垃圾中转站最好是设置在小区的角落位置,并且与房屋相离一段距离。

垃圾中转站是一个必要的公***配套设施,但同时也是垃圾集中地,其建设能帮助人们处理生活垃圾,也能让人生活在垃圾周围。如果垃圾中转站过于靠近住宅区,气味、车辆或者噪音污染都是很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