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的现代鼻祖是
功利主义的现代鼻祖是杰里米·边沁。
杰里米·边沁(1748至1832年)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以一位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享誉世界。边沁的伟大梦想就是:建立一种完善、全面的“万全法”法律体系,力图让普遍、完善的法律之眼洞察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并认为法律所基于的潜在道德原则就是“功利主义”,任何法律的功利都应由其促进相关者的愉快、善与幸福的程度来衡量。他一生著有《政府片论》、《道德和立法原理导论》、《宪法典》等主要论著。
谋求功利是人们行为的动机,也是区别是非、善恶的标准;是自然人和政府活动遵循的原则,也是道德和立法的原则。边沁认为,最好的立法就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良好的政府和立法必须达到四个目标:即公民的生存、富裕、平等和安全。
在政治合法性问题上,边沁在早期对自然法传统的合法性论证模式批判的同时,提出了一种基于经验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论证方式,而在边沁转向哲学激进主义之后,在《宪法典》中提出了一种功利主义原理指导下的代议制民主理论。边沁认为,官员资质的最大化唯有在代议制民主下方能实现,因为“只有在这样一种政府形式中,统治者才能真正地受制于人民的意志,而且,因为人民的意志常常与普遍利益相一致,从而也就受制于普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