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一、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复议

1、行政复议去找区、县派出所和区县政府来复议。依照现阶段的规定,如果需要进行申请行政复议的话,首先可以像设立该机构的部门或者是当地本级政府来申请行政复议,一般来说,公安派出所是属于当地的公安局进行管辖,也是属于当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来进行管辖,可以像这两个机构来进行申请行政复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有什么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