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湘潭大学情杀案漂亮的女主角李霞长啥样?

湘潭大学情杀案漂亮的女主角李霞相貌清秀,是一位比较典型的湖南妹子。

“被传说得这么神奇的一个女孩子,你都见到了,应该荣幸了。”7月21日, 湘潭中院对12年前湘潭大学“情杀案”作出第四次一审判决:被告人曾爱云无罪,陈华章无期徒刑。

远在深圳的“情杀案”的女主角李霞,应约与笔者见面。12年前,湘潭检方认为,陈华章和曾爱云合谋杀害了该校研究生周玉衡。

当晚周玉衡遇害之前,喝了陈华章放了安眠药的水,坐在湘潭大学工科南楼308室椅子上昏昏欲睡时,被曾爱云从背后用绳子勒住颈部致死。曾和陈一同将周的尸体拖入电梯至一楼,抛尸于楼外草地上。

检方认定,曾爱云的杀人动机是:曾与周的女友李霞关系密切,周将曾以前品行不端的情况告知李霞,并规劝李霞,引来曾的不满。

然而,曾爱云被警方初次讯问时,他坚称案发当晚始终和李霞在一起。几经讯问后,他改变口供,承认杀害了周玉衡。但在2004年7月14日,湘潭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他当庭翻供,称遭受刑讯逼供,做了有罪供述。此后历次庭审,他都否认杀人。

既是本案发生的“导火索”,也是案件的关键证人,李霞证言的重要程度毋庸置疑。但遗憾的是,她自始至终未出过庭。

案发两天内,李霞在湘潭大学办公室、湘潭大学保卫处、湘潭市公安局重案大队做了5次供述,均称案发当晚曾爱云始终和她在一起。

然而,2003年10月29日,李霞因涉嫌包庇罪被关押进看守所,直至11月11日被释放。在这13天里,李霞忽然一改之前的供述,5次供称事发当晚曾爱云曾离开她约20分钟。曾爱云的辩护律师钟致远称,这20分钟恰是警方认定周玉衡被杀的时间。

李霞获释后,又在其亲属的陪同下,主动到湘潭公安局重案大队更改口供,称案发当晚曾爱云始终和她在一起。

据钟致远介绍,一份李霞所写的“关于我的供词的说明”中称,一位赵姓办案人员曾威胁她:“你自己也看了,曾爱云都认了,你还不承认,你就等着坐牢去吧。”

2004年5月,李霞再次被关押进看守所。之后,其证言频繁反复。

有时称“记不清”当晚曾爱云是否离开过自己,有时又称曾“离开过20分钟”,有时她又称之前做笔录时撒了谎,“圆了办案人员的心愿”。

作为“情杀案”的女主角,李霞的人生被彻底改变:她被迫辍学,离开湖南,像千千万万个农村女孩一样,她在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里,艰难组建自己的家庭,开始了新的生活。

她说,她在很努力地过日子,试图摆脱过往。她想要安宁,但却总有人问起当年的事情。为了她的家人、朋友,她只能守护自己,沉默以对。

“我想过,到了事情了结的时候,偷偷去看看那聪明帅气的玉哥哥到底下葬在哪儿?去问问还不太熟悉的优秀的曾爱云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能偷偷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湘潭大学情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