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厂房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火灾房东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房屋是因承租人的原因发生火灾,则出租人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内符合当事人约定的用途。租赁期间内,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出租人应当负担维修的义务。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用对出租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租赁物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有毁损或灭失,承租人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但同时,《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承租人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那么承租人就应当对出租人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火灾,造成厂房毁损,或者造成承租人的损失,导致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火灾是由于承租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承租人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不得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