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迁入农村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居民户口迁入农村户口需要手续如下: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村民小组的同意接收证明;

4、村里自有宅基地的,需提交《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分配证明;

5、大学生毕业回原籍的,需提交《毕业证》,同理其他如夫妻投靠等方式,也要提交《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一、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首先你的申请报告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签字同意;

2、必须要有村小组、村委会的接受证明,这也是关键的一点,村委会不接受那你也没辙;

3、如果是大中专学生、研究所毕业回到原籍的,必须要有未就业证明和毕业证;

4、如果是夫妻投靠关系的必须要有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等;

5、身份证、户口簿一定要在有效期内。

二、户口迁回农村的好处:

1、拥有土地:农民一般有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享受各种补贴,如果是生活在城市近郊的农民,土地升值相当快,户口当然值钱了;

2、集体收益:如果有农村户口,有些地方的农村享受有土地的集体经济利益,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租借产生的利益每年可获得分红;

3、征地补偿:被征的土地享受土地征收补偿;

4、缴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话报销比例是比较高的,大大减轻了看病的负担;

5、年满60岁的农村老人每年都能领一定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表格,让很多人对这个申请进行审批,如果能够得到多数人的同意,才能够迁回户口,而村里还会公示这件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