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哪些法律上的小常识可以保护自己?
1、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对于大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当你签了合同就应该掉以轻心了吗?答案不能,因为有一些不法地产商会利用你们对合同看重的心理来谋私,他们会在把房子卖给你并签了合同后,再将房屋卖给其他甚至多个买主,致使自己利益受到侵害。那么如何巧妙的规避这些风险呢!小编支你一招,当你签完合同后要求到物业登记签字,那么他就不会将一房卖给其他人。
2、抵押担保合同:这个合同牵涉到担保人,如果某一天你的朋友找你担保,那么一定要注意自己担保方式是什么,一般规定:一般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3、在行政领域和金融商事领域,这一问题就变得较为复杂。因为在这些领域,很多专业性的技术规范,哪怕是专门从事这一领域的人也不一定完全了解。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不知法”是可能成为免责事由的,只不过这一事由不一定是由个人主张或者完全免责,而是通过其他方式,例如只将某些义务赋予特定主体(如董监高),或者不知法可以作为采取较轻措施的理由(如初犯时警告)。
4、在公司上班的劳动者在很多时候会受到公司的“欺负”,却找不到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签等情况下的补偿标准等等保护劳动者的相关规定。
5、有关遗产的继承约定在《继承法》当中有明确的约定,继承顺序:遗赠继承>遗赠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人的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及对于遗嘱形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