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说要和我合伙开矿让我投资,要先交十万元押金,我就给了他十万元,他将这十万元交到了公司,但

问:我一个朋友说要和我合伙开矿让我投资,要先交十万元押金,我就给了他十万元,他将这十万元交到了公司,但后来投资没谈拢,我朋友私自将这十万元取走且不知去向,押金条上写的是我朋友的名字,我们之间也没有欠条什么的,我朋友是诈骗吗,我能不能报警,这是十万元钱我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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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