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医院住院期间两次出现问题, 医院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医院诊治不当,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先核查以下内容:(1)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等)(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5)诉讼时效等 二、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收集以下证据:诊疗经过 (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历,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 亲属关系证明 等。 再审查医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 三、赔偿项目:1 残疾赔偿金 :以重庆市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 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 被抚养人生活费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 等。 四、处理途径:1双方协商2行政处理:卫生局调解,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 (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初次鉴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 )3诉讼:以人身损害或 医疗事故损害 立案,递交诉状、病历资料、司法鉴定申请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