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中有一题“北京大学的学生多数是本科生”,其中“北京大学的学生” 为什么是非集合概念

“北京大学的学生多数是本科生”,其中“北京大学的学生”是非集合概念。

因为:根据题中所说,北京大学的学生分为“本科生”和“非本科生”这样两个种概念。

所以说,“北京大学的学生”是非集合概念。

如果还不明白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

非集合概念:是反映非集合体或者反映类的概念。

举个明白些的例子来说,如果一个概念是“车子”:

那么它的集合概念就是:轮胎、保险杠、车窗、车门等

它的非集合概念就是:客车、汽车、小货车、公***汽车等

因为“北京大学的学生”可以分为两个种概念,就是“本科生”和“非本科生”(两个非集合体)的种概念。

明白了吗?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