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去交警队处理流程

酒驾的处理方式根据酒驾后果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一般饮酒后驾驶由交警处理,轻罚款扣证;再次饮酒驾驶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吊销驾照;醉驾则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照。刑法规定的醉驾处以拘役并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拘留、吊销驾照和罚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以拘留、吊销驾照和罚款,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吊销驾照,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标准为80mg/100ml。醉酒驾车属于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处以拘役和罚款。醉酒驾车是高度危险行为,已写入刑法以提高处罚力度。交警部门会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来判断是否饮酒并进一步处理。

1、根据酒驾后果也不一样,一般的饮酒后驾驶就是交警队处理,不严重就是罚钱扣证,也不会拘留。

2、饮酒后后被处罚再次酒驾的十日以下拘留并吊销驾照,再做酒精测试。

3、醉驾和因酒后驾车不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照。

4、刑事责任一般先由公安机关追查,再移送检察机关,在由法院判决。刑法131条规定的醉驾是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金额由当地人民法院审判。

(二)、2011年5月2日启用的新的《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中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四)、《刑法》规定:

1、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安全的故意。

2、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定罪。

3、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4、醉酒驾驶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把危险驾驶行为写入刑法,提高对这种行为处罚的力度,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首先,交警部门在针对于相关的酒驾进行查处的时候,肯定是要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看驾驶人是否进行饮酒。不过交警会对驾驶员是否饮酒做出第一时间的判断,如果预测到驾驶人有喝酒的话,我们就会要求做相关的酒精测试。然后再进一步进行处理。

酒驾是一项严重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和法律程序的追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酒驾者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等处罚措施。一旦被抓获,酒驾者将被带至交警队接受调查和处理。交警队会进行酒精测试、调查取证等程序,以确定酒驾行为的事实和程度。根据不同情况,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如暂扣车辆、行政拘留等。同时,酒驾者还需面对法院的审判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被判处刑罚。因此,了解酒驾的惩罚与法律程序对于司机来说至关重要,也是维护交通秩序和人身安全的重要一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n(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n(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n(三)涉嫌醉酒驾驶的;\n(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n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n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n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