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快递丢失赔偿标准

快递丢失应按照保价额赔偿。

法律分析

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这样,似乎觉得快递公司赔付3倍快递费是有法可依的。但其实,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该规定中“三倍资费”的赔偿是基于一个大前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法适用于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也就是说,“三倍资费”赔偿只适用于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而快递企业是经营性、盈利性企业,不属于邮政企业,故不能适用未保价商品最高赔偿不超过邮费三倍的规定。保价是一种加收费用的邮递业务,用于寄递较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包裹等,如有遗失,邮电部门按保价金额负责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