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工作

促进地区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案例背景

去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实体经济受到冲击,因企业经营不景气、关门停产、老板逃匿而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较之以往更为频发。据统计,去年本区***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25件、涉及劳动者1800多人次。针对这一情况,今年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特点,注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通过建立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长效机制,着力应对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引发的劳资纠纷,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本区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按照预防在先、注重化解的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按照区委、区政府属地化管理原则,积极协调企业所在地政府,做好群体性劳资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原则,积极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预防和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工作合力,促进地区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保障措施

建立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的“五个机制”:

第一,预警机制。一是建立“群体性劳资纠纷周排摸报告”制度。周排摸报告制由各街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队负责实施,每周重点排摸并上报存在欠薪隐患企业的用工情况,如有突发事件则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另外,针对区域内停产关闭和租赁型企业易引发群体性突发劳资纠纷事件的特点,分别建立了“每月新增、关闭、停产企业情况统计上报制”和“全区租赁型企业信息台帐统计上报制”。二是实施“两网”监督预警。充分发挥各街镇劳动监察协管员日常监督作用,及时采集和维护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构建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网格化预警和管理网络。在网格化监察的基础上,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提高监察执法效能。三是建立“欠薪执行情况预警通报”制度。对于未按规定限期整改的欠薪企业,及时收集和分析汇总相关情况上报区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并通报所在街镇政府,从而引起有关部门和街镇政府的高度关注,有效形成处置欠薪工作的合力。

第二,监管机制。一是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属地化管理要求,注重协调配合各街镇、工业园区加强对引进的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租赁型企业的把关和引进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引进和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二是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宝山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在对区内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区内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企业守法诚信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对诚信企业(A类)以服务指导为主,对较诚信企业(B类)以日常监察为主,对失信企业(C类)以重点监管定期监察为主,有效提升劳动保障的监管效能。三是实施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跟踪和回访监管。注重结合日常监察情况,及时了解跟踪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的相关情况,指导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第三,沟通调解机制。一是深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注重正确把握服务企业和劳动维权的关系,积极宣传和引导劳资双方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二是建立劳动保障监察联系人制度。组织大队监察员与区内各工业园区(开发区)建立劳动保障监察联系人制度,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三是积极搭建劳资双方沟通调解平台。注重协调发挥工会组织团结职工、凝聚人心、促进稳定的作用和优势,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平台,积极引导劳资双方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援助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在各街镇劳动保障协管队设立劳资纠纷调解援助点,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的“绿色通道”。注重协调发挥劳动争议仲裁院和外地劳动力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职能,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和调解劳资纠纷。对于不符合欠薪保障基金支付条件的,及时帮助职工依法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追讨,以有效应对相关突发性、群体性的特殊欠薪事件,及时化解欠薪矛盾。三是落实欠薪保障垫付救助。对符合欠薪保障基金支付条件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欠薪案件,在快速查明欠薪事实的基础上,及时指导劳动者按本市欠薪垫付有关规定提出欠薪垫付申请,并积极筹措资金实施先行支付。

第五,应急联动机制。一是强化劳动监察的快速反应职能。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内部值班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365天监察无休日”制度,同时制定完善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处置通道,做到在第一时间到场,快速响应、快速介入、快速处置。二是形成应急联动工作合力。一旦发生劳资纠纷群体性矛盾,在区预防和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协调下,注重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劳资纠纷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

取得成效

通过建立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长效机制以来,今年全区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比下降了24%;举报投诉受理案件下降了42.9%;补签劳动合同的人数下降了86.1%;追发加班工资的人数和金额分别下降了75.6%和82%;追缴综合保险费的人数和金额分别下降了61.5%和61.1%。同时,区内诚信企业(A类)同比上升了5.86%,失信企业(C类)同比下降了0.98%。

一年来,宝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以上各项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提升了劳动保障的预警和监管效能,实现了劳动监察工作由事后监察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形成了处理劳资纠纷的工作合力,推进了本地区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