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犯法后果

演艺行业内部对违反从业规范艺人的惩戒措施和复出要求都有着明确的规定。艺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同时,会由行业协会给予行业惩戒措施。如需日后复出继续从事相关演艺工作的,需要行业协会进行进一步评估决定。但是在一些文件规定来看,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劣迹艺人,是严禁转移阵地复出的,而且一切广播电视节目也不允许违法犯罪行为者参加或参与制作。

因此,艺人涉嫌刑事犯罪无论从法律法规角度还是行业规范角度,都是极其严重的情形,此类艺人通常会受到最严重的行业惩戒并且无法继续从事原有的演艺工作。除此之外,违法行为或存在损害民族情感等相关违法行为,因其会给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且与我国的社会价值观背道而驰,同样会受到严格的行业惩戒并且无法继续从事原有的演艺工作。同时,具有上述违法情形的演艺人员也会被整个行业市场抛弃,并终身受到社会的抵制。

《通知》指出对劣迹艺人的管理取得成效,但随着文娱产业发展,仍频繁出现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滑坡等情况,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严重不良影响。《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明确规定了演艺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从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