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是义务还是责任

赡养父母既是法定的责任,也是一种也是要履行的义务,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子女赡养父母义务包括: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着特征。

二、赡养费的计算。

1、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2、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3、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