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的 赔偿标准 如下: 1、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 2、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 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