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回再审

一、解回再审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1、刑诉法押回再审的期限规定的是在三个月之内必须要审结完毕,情况特别复杂的最多可以延长三个月。对于再审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是必须要派遣相关的人员出庭参加的,且通常情况下再审这种刑事案件属于上下级人民法院必须要沟通好的,被允许押回再审的案例也相对较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新审判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二、再审期限超6个月怎么办

再审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处理办法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是刑事诉讼,再审期限是没有限制的;

2、如果是民事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超过再审期限而想要申请再审的话,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诉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