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开采需要什么手续
凡需开采地下水、新打机井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取水许可。取水许可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打井和开采、取用地下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暂行办法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等地下水的有关矿产资源属性的管理工作。
上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并将其分解至各市和县级行政区域。区域内地下水开采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对地下水开采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对开采地热水、矿泉水的要先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确定开采限量,凭取水许可证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办理相应的采矿许可证,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开采限量开采。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内,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禁止开采区内已有的取水工程,应当限期封闭或拆除;限制开采区内已有的取水工程,应当按照批准的限制开采量取水。
农村在自己家打井违法吗?
1、私自在家打井是违法的,需要办理合法的手续。申请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向其中最高一级审批机关提出申请。3、取水许可权限属于流域管理机构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水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