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和他人同居怎么判

结婚后和他人同居怎么判

 结婚后和他人同居怎么判,我们生活中当夫妻之间出现感情破裂的时候,其实这样就非常容易有一方出现婚外情,而婚外情是非常的复杂的,以下详细介绍结婚后和他人同居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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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法律怎么处理

  1、法院可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

 由于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违反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故《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民法典》第1079条还规定,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其中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

  2、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还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婚内与他人同居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离婚过错方赔偿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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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结婚后与他人同居犯法吗

 已婚者和他人同居,受到侵害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与他人以夫妻之名同居的'话,涉嫌重婚罪依照目前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也就是,同居者即使没有登记结婚,也存在成立事实婚姻的可能

 由于我国对事实婚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1986年11月21口最高人甩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第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第二,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的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第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现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施行,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因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所有的事实婚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重婚”的问题。

 据此,事实婚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四)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五)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我们可以知道对于这种婚姻的关系,如果两人是以非法夫妻的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那么久触犯了重婚罪,这种情形下是属于婚内出轨的重婚罪,也就触犯了婚姻法,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若双方都知道这是属于婚内出轨同居的行为,那么都会以重婚罪处理的。

  二、关于重婚罪一般同居多久算重婚罪

 同居时间的长短和重婚并无直接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视为重婚的情况:

 (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

 (三)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四)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

  三、婚后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婚吗

 婚后与他人同居也不一定属于重婚,除非是以下几种情形: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四)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然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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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外同居该怎么界定

 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

 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虽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对事实上的重婚还是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对于重婚的认定,我们可以看到,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是不构成重婚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都不算重婚。法律上对此种情况没有处罚的措施。

 但是,对于婚外同居造成的损害,婚内的另一方配偶可以再收集证据的基础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在刑法上没有什么处罚措施,但是在民法上,还是可以请求一些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