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尚书吕刑》记载,中国古代的赎刑制度始于哪个朝代
《尚书·吕刑》载:“穆王训夏赎刑”。所以,至少在夏朝,就已经有了赎刑制度了。
《吕刑》是西周的法典,主要记述了其时的法律原则和详尽的赎刑及一般司法制度。至今已失传。西周统治者为了缓和社会的矛盾,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地位,接受了大臣吕侯的建议,废止了严酷的旧法,以“明德慎罚”为指导原则,“作修刑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典。因为是吕侯主持修订,故称之为《吕刑》。《吕刑》原本今已失传。今文《尚书》中现存《吕刑》一篇。《尚书·吕刑》篇是吕侯制定法律后遗存的官方档案文献,经后人整理保存在《尚书》中,成为其中的一篇。而作为法典的《吕刑》,其原件已失传,但其有关内容由于《尚书·吕刑》篇得以保存下来。
但有种观点认为:这既不能看成是一部成文法典,也不能看成是此次法律改革的直接结果。而只是关于这次法律改革的历史记录。
在《尚书 吕刑》中,记载着触犯刑法的人可以上交一定财物而免除一定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