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高利贷是指民间借款人所借贷利率一般由其和贷款人双方协商进行确定的,双方协商的借贷利率一般不可以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诉利率规定标准的,则应该界定为是高利借贷的行为。关于贷款利息的利率一般分为保护区、自然区和无效区三个区;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年利率如果未超过24%的,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可以要,借款人必须还;2、如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24%的,但没有超过36%的,一般法院不反对,贷款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经给了的,要不回;3、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的,一般法院不支持,贷款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经给了的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出借人返还。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