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会见律师需要批准吗
法律分析:
按照规定,在尚未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 监视居住 人是不能会见他人的。. 但是这里的他人并不包括与监视居住人*** 同居 住的家庭成员以及聘请的 律师 。从这点上来看,聘请的律师是可以会见监视居住人,并且此时还不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被监视居住的 犯罪嫌疑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 同居 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