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有规定父债子还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 “父债子还”的规定,即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并没有清偿的义务,但也有例外情形,分情况分析。在父母死亡发生遗产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子女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与缴纳税款,超过的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限。
法律分析
(一) 子女并不负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父母在世,子女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子女无需负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合同的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只对借款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在债权债务双方变更了协议或者是他们之间的债务与子女有关系,否则父母债务只属于个人债务,子女并没有偿还的义务。(二)子女可能承担父母的债务。在父母死亡发生遗产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子女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与缴纳税款,超过的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限。如果子女放弃继承,则无需对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法定偿还责任。子女接受了父母的馈赠导致父母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母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