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控制税源,防止税款流失的课税制度是什么?

借鉴国际经验,以提高我们的房地产税收制度 - 税收法律

国外的经验表明,发达国家已基本建立了一套更比税收协调功能和完善房产税制度。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条件下,税收征管水平,但征费的限制,有一个以上的物业税,房产税制度,将进一步改善。物业税:税少,税基狭窄,土地面积或账面价值为计税依据,国内和外国投资实行两套税制...改革和完善房产税制度在中国应该有四个方面的内容:(1)规范和提高物业税:(1)关注房地产税收制度,增加财政收入的比重;(3)完善税收法例,以堵塞税收征管和管理漏洞;(4)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设计。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制度在物业税土地税,继承税,赠与税

房产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4年税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完善我们的物业税制度,但对于所得税,货物税系统,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要小得多。中国的物业税系统目前的税收的税务系统设计,组织和收入有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改革和完善我们目前的物业税系统,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体制的房地产税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概述了中国的启示

财产税的发展在世界上的国家和财产税和悠久的历史,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世界各国一直在努力建立一个设定的范围,功能完整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是与本国国情相兼容。查看从财产税实践,根据动态的物业税可分为静态房产税的应税财产的形式。动态房产税的财产转移或变更征收物业税,遗产税和赠与税。静态房产税税收的纳税人在一定的时间内,所拥有的财产,是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静态房产税的基础上,以何种方式征收,分为综合物业税,特别房产税。综合房地产税,也称为一般的物业税,由纳税人拥有的所有财产征收的全面实施。房产税应税更广泛的原则,包括所有纳税人或出售的所有属性。综合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国家,主要是美国,加拿大,德国和新加坡。特别物业税,也被称为个人的房产税,物业税征收的特定类型的财产,包括土地税,房屋税,车船使用税。发展中国家普遍实施了一个特殊的物业税应税土地,房屋和车辆。集成物业税,特别房产税属于财产税制度,是很常见的,但在税制设计,收集和管理,应课税,并重点的作用有显着的差异。前全面走强的公平性,提高收入是比较高的,但征收方法是比较复杂的,逃税的问题。后者的土地,房屋和其他财产作为课税对象,税基比较窄,但不能掩盖虚假的应课税方法是比较简单的。发达国家由于居民的税收征管手段先进,严格的收集和管理系统,多选择全面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和普遍的继承税和赠与税的意识不强。虽然许多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不足,更比一个特殊的物业税制度的实施。同时,也应该看到,过去由于担心收集和管理更加困难,收入来源减少等方面的原因,许多发展中国家没有继承税和赠与税。但近年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并取得了良好的财务效果和社会效果。可以预见的是,与所有国家的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承税和赠与税的推出将逐步增加。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要求的税收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完善房产税制度也不例外。今天,以前没有提供的许多特征,具体表现为:

1财产税的主体地位,整个税收系统不再存在,但房地产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的税收系统部分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物业税是税收的最古老的形式,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的财产税收入税,货物税,取代了在总收入中的比例较小。在发达国家占该物业的应评税入息的总收入约10%-12%,发展中国家平均只有5%至6%。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财产税,以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调整人们的收入水平,促使闲置财产投入使用,仍然没有所得税和商品税的功能和特点,它可以有效补充的两个税收制度的不足之处,可以不征收货物税,房地产,遗产继承,财产性收入税不能在闲置资产及未实现的资本收益税。因此,物业税的状态是相对稳定的,仍然是现代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物业税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物业应评税税收来源分散广泛,地域特色,当地政府是很容易到做实施严格的监控,该地区来源的收入,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物业税的收入,提供公***服务的地区,并有利于形成“多税,以提供更多的公***服务”的良性循环机制。 1990年OECD组织在美国,地方财政收入,物业税占80%,加拿大占845%,93%在英国。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也高度重视财政分配关系的调整,以及更多的本地管理和统治下的物业税,成为当地政府主要的收入来源。此外,当地政府的许可,以扩大一些国家逐步下放立法权的物业税税收增加物业税税调整的税率。这不仅确保了财产课税仍然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但更广泛的税收来源。

3。财产税的计税依据的评估和严格的财产登记制度和加强税收征管和管理,以实现公平的税收制度健全,更多的市场价值,充分征收税的目的。从国家的物业税的做法,物业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有三种类型:土地面积,市场价值,其他价值(账面价值)。在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财产课税税制比较健全,一般的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客观分析的市场价值为税基有三个优点:第一,税基具有弹性的税基扩大,房地产市场的价值上升,物业税的收入也会相应增加。二是要反映纳税人的支付能力的市场价值,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原则。市场价值为税基,以定期评估的财产,税收征管成本较高。因此,大多数国家的市场价值计税依据已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严格的管理制度产权登记,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房产税,纳税人和市场信息从不同的来源收集,并专注于各部门的协调,并加强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

国外经验看,发达国家已基本建立了一套多个税收协调,功能物业税系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条件下,税收征管水平,但征费的限制,有一个以上的物业税,房产税制度,将进一步改善。尽可能地完善税收制度的国家,也不遗余力地建立健全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系统,加强收集和管理的物业税,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调节功能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主渠道地位日益巩固。物业税的特点:税收的税基窄,面积?土地的账面价值为计税依据,国内和外国投资的两套税的实施,应纳税所得额的财产不会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这样的房产税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分税制和地方税体系的需求,其原理与目前的税制改革,简化税制,公平的税收是不符合“因此,我们目前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研究和改革势在必行。

第二,这个问题我们目前的房地产税收制度

1财产税税种少,税基狭窄,充分发挥影响它的作用。我们目前的财产税税,严格来说,只有房地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应税资源税和行为特征,大多没有在被列为物业税类(土地税的国家一般分类为物业税类方便的税种分类,比较这两个税种的财产税,一起分析)。1994年税制改革的遗产税和赠与税作为税收,但实际上并没有征收税大致相同的时间,税基狭窄,不宽征的脸,如征收物业税,企业拥有的房地产,机械和设备不征税,个人自用住房不交物业税;私有财产,继承及赠与是不负责向国家纳税。结合目前物业税的税收负担普遍较低,因而应课税收入,财政总收入的一小部分的财产,未能充分发挥组织收入,调节电平的财产,公平的财富。

内外两套房产税制度不符合要求的统一的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原则。目前,中国的内资物业征收物业税,土地使用税征收的土地上;对外国房地产税征收的,征收土地的土地使用费(而不是由税务机关征收)。两套税收制度的征收范围,的所得税率(收费),税(费)的基础是不同的。这种歧视性的税收待遇,不仅没有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公平,公正,和中国的当前税务系统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因此,研究出台一个统一的国内和外国投资的房地产税制,提高我们的物业税制度。

3。扣除物业的应评税入息浓度,未能建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导地位。我们的国家和大多数的国家,实现收入***享的财产税属于地方税,税种少,税基狭窄,税收负担低,分散电源收入的收集和管理的困难,减少应纳税收入的财产,未能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可以仅是一个互补的一部分,在当地政府的收入。结合财产税收的立法权是高度集中在设置中央税,税率设计过于统一,缺乏对当地情况的灵活性,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税收自主权,导致地方政府的收集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这反过来又限制物业税的正常发展。

4。财产评估制度,财产登记制度的基础上不合理的税是不完美的,没有足够的合作与相关部门,收集和管理上的漏洞。的财产税收的真正的市场价值房产税应根据科学的方法,这是许多国家采用的税收。反映土地的市场价值,房地产作为一种经济资源,它不仅包括土地的级差收入,但也土地价值,房屋。在市场经济中,任何土地,房产的时间价值。市场机制是更完美,更容易更容易识别它的价值体现。然而,这是作为计税依据该地区的土地和原来的财产价值或租金,不能反映不同的土地收益和土地,房产的时间价值。微分调节土地出让收入,在不同的城市,不同地段设置不同的税率不合理和任意等级集的速度,在缺乏客观的标准操作。此外,中国的财产评估系统,产权登记系统是不完美的,尤其是私人财产登记系统,有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房地产,土地,户籍管理部门,缺乏足够的协调与合作,与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的税收的影响。

第三,完善房产税制度在中国的想法

1。规范和提高物业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在中国的财产私有化的程度有所增加,增加物业税的收入来源,税基扩大,应及时财产税税,以增加收集某些税收的范围适当调整,调整税率。个人房产税征收由独立的物业税意识,我国公民的税收征收管理水平较低,我们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应使用,所有的财产,而不是全面的物业税征收。我们的物业税体系应包括的税种:房产税,土地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遗产税和赠与税。

2 。重点对房地产税收制度,提高的财产应课税收入在财政收入的比重。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开放,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分配差距问题也日益明显凸出,这方面收入的增加,税基扩大,尽可能增加物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另外也更有必要使房地产税的物业税来源,因此,从思想观念的转变自己的观念,关注房地产税收制度,从税收完善税收制度,加强收集和管理开始,适当增加物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3。完善税收立法,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该物业税项相关的税收立法将尽快推出,使税收法律,法规和完善,规范和引导各种税收征收管理,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务稽查,征管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的业务税收征管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堵塞税收漏洞,并建立了严格的产权登记系统和权威的资产评估系统,加强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

5的财产税制设计:(1)改善?房产税的想法。首先,作为一个国内统一的房地产税,平等对待国内和国外。国外房地产税制改革实施差异化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扩大税收基地。物业税是的主要税收在我们的物业税系统,目前的房地产税征收范围,从城市到农村,城市和农村住宅税豁免。使用的住宅商品化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拥有的房地产将继续增加,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数目的私人拥有的房地产税收,扩大财产税基,税率可以适当从低。同样,房地产估价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房地产房地产估价已经永远被一个棘手的问题,中国的真正的房地产估值处于起步阶段,估值体系是远远完善。要支付注意建立专门的评估师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机构,专门的真正的房地产估价和丰富的专业估值师的实践经验,提高业务质量和职业道德。加强了真正的房地产评估方法,并逐渐形成一套真正的房地产评估方法,符合中国国情的,提供一个科学的基础上的物业税征收的房地产物业管理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提供税务信息。最后,房产税应采用比例税率的地区差异。物业税是地方税,但中央政府应该有一定的作用,在调节房地产投资规模中央政府制定的税率确定税率幅度在当地的条件和人均住房水平的基础上最后确定的价格,这将不仅确保中央宏观调控确定的,但也反映和照顾从的角度来看,加强土地征用,占用和转移的有效监管和控制,改革目前的城市土地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2)改善的想法?的土地税。使用税,并在全国占有的土地资源使用的土地税,税基从城镇向农村延伸。农村低收入水平,负担是客观事实,但我们可以减少各种摊派,清理费用及收费,以及现行农业税制改革,在相同或略?有下降,收集的一般耕地占用税,低税率和规定的前提下,确保农民负担的整体水平照顾,这是有利于统一的土地税收制度,它有助于规范农业用地标准,前者发挥作用,在调节级差收入,这是调节土地利用结构要达到的目的。第二,扩大收集的契税的范围,保护的权利的机构和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耐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外国人,海外华人买房子,这有利于保护用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创造一个稳定的分配,传输指令。契税承受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除购买住房,城镇职工单位的契税契税。有利于保护国有土地资源,吸引投资的一些地方是一个种族的底部在转让价格的限制。最后,应该适时推出的土地闲置税和土地荒芜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充分利用中国的有限耕地的土地的及时引进一个土地闲置税和土地荒芜税是十分必要的。(3)在继承税和礼品税,调节高收入。首先,尽快尽可能及时地继承税和赠与税。从完善税制的角度来看,增加财政收入,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鼓励勤劳致富,是十分必要的征收两税。从国际上的实践来看,不仅在发达国家,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开始征收两税的征费尽快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也是为了保护我们国家的经济利益。其次,税制模式的总遗产税制和总赠与税制度。继承我们的国家不通过法院认定,自己的继承人分割转让的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不能在短期内改善。这些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中国应当选择总遗产税制和总赠与税收,遗产税被继承人的遗产总额征收的捐赠者的财产征收赠与税,既保证了可靠的消息来源的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及时,简单,适用于同样,我们收集和管理水平,纳税人可以接受。的对象,征税范围应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以累进税率,并提供合适的阈值,合理确定的葬礼费用扣除收取的管理费用,如扣除房地产,债务扣除,捐赠扣除额。最后,相关部门协调,收集和管理措施的发展。任何个人的物业管理部门,没有在继承税和赠与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税务机关,不适用于任何遗产转移手续。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税务机关核实遗产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