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养殖到销售法规

关于这方面没有法律规定,村民居住地养牛是30-50头养肉牛可以由村委会出面协商搬离村民居住地,耕地拉车的3-5头牛是村民的民俗是允许的,农村养牛,只要养牛场不是违建就不违法。如果你需要在耕地上建设牛圈,就必须要经过当地土管所或者土管局批准,否则就是违法乱建。。

一、防疫处理

1、各户建立养殖档案

2、进院门口设有消毒池

3、养殖区每星期至少消毒一次

二、粪便处理

1、各养殖户粪便必须堆放在本养殖场,不许堆放在街道等影响他人出行、生活的地点。养殖场内必须根据符合养殖数量,保障堆放粪便时间5-7天的要求,砌堆粪池。池底用水泥等材料做好防渗、防漏。村内户从即日起2个月内完工,村外户从即日起1个月内彻完。

2、粪便在每次清运后,做好消毒处理

3、拉类车保证不能使粪便外溢、漏出,不准随意乱倒,卸到指定地点,否则依据有关规定依法扣车,吊销证件,严重者拘留。

三、病死牛处理

购进、销售牛时要进行实名制登记,并打好耳标,核准数量,做好报检。在养殖过程中发生死亡的,要及时上报动检所处理。动检所根据购进时数量减去正常死亡数量后,开具检验检疫合格证。发现数量不准的,违者不报的,按弃报病死牛处理。

四、管理方式

由镇、村部门专门管理。由派出所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不及时上报的,

请各有关部门、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法律后果

违反上述规定的,动检部门不开具检验检疫合格证。信用部门也因此不予以贷款。公安部门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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