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房屋买卖纠纷,卖主不承认签字,中间人装糊涂。买主应该怎么告倒他?
1、这个问题比较麻烦,不单单是签字的问题,关键是没有进行过户登记,所以产权证没有改过来,打官司法院认产权证。
2、这个官司你先不用着急,现在你们占主动,反正房子是你们住着。
3、如果对方已经起诉,你们可以应诉,现在看先按照程序走。诉讼策略:
一是看对方怎么提供证据。我国民法证据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既然对方是签字了,他说是他儿子代签的让举证,如果他不敢进行文字鉴定,然后你们向法院提出进行文字鉴定。
二是看法官的态度。如果法官认为对你们有利,你们就这么应诉;如果法官认为合同待定,转让无效,你要马上提出反诉(这个时机非常重要,过早提出等于你们也认,转让无效了。如果过晚提出,法院有判决了你们就败诉了),反诉就意味着房子保不住了。反诉的请求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这个损失相当于房子增值的部分,比如房子是10万元买的,现在已经升值到30万元了,你们要求对方赔偿20万元,然后他们再退回10万元,这样算起来你们不受损失。所以,你们一定记住最后这一招!!
三是在诉讼中,一定坚持对方不讲诚信,在签订合同到履行合同有过错。
4、关于刑事责任问题,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不存在诈骗、伪证罪问题。这个既没有主观的故意,也没有客观的事实。当事人就是现在买房子后悔了,为想要回找借口。证人说记不起了,就是怕得罪对方,没有关系,有签字。就是没有签字,做假证,在民事诉讼没有伪证罪。所以,这个问题不提了,再谈意义不大,反而自己的观点得不到法院支持,自己更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