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法律是由什么制定的
狭义的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狭义上的法律,仅指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制定)、普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国家立法机关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是议会。中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广义的“法”而言,立法机关的范围也相应扩大。如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订自治法规等。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