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什么罪

法律主观

***同危险行为与一般***同侵权行为的区别有哪些第一,在该两种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说,其主要区别为:1、对于损害的发生,***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同过错;***同侵权行为人则具有***同过错或过失。2、***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尽管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第二,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二者区别:***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第三,在举证责任上,二者亦有区别:***同危险行为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而***同侵权行为诉讼,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第四,在归责原则上二者有所不同:***同危险行为案件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而***同侵权案件采用过错原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oter>